⑴奏响“激励保障”前奏曲。在全省率先设立生态文明创建财政奖补资金,明确对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及省级生态县的县(市)人民政府,分别给予一次性财力补助300万元、200万元。
⑵奏响“投入保障”进行曲。强化碳达峰碳中和、污染防治、森林草原保护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、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等投入力度。截至目前,共下达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0.24亿元,用于国土绿化、森林管护、生态护林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、水生态保护等领域。
⑶奏响“绩效保障”协奏曲。按照“花钱必问效,无效必问责”的原则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预算绩效的事前评估、目标设定、实时监控和总结评价,将绩效管理纳入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;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,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,保障资金流向清晰,切实提高生态资金使用效益。